食物不錯吃,可是去了幾次經理的服務讓我感覺並不很好。 我並不知道消費20元以下不能刷卡,店員可能是好心,還是讓我刷了,經理當著我的面開罵員工,害我也非常不好意思,趕緊幫忙圓場說是我不好,我下次會準備現金。 其實規定信用卡最低消費額都違反了信用卡公司的合約。店家可以說用現金打折,可是不能說一定要消費多少才能刷卡。本身規定不合理竟然賠罪的還是客人。 第二次去消費了$19.98。這次準備了現金。拿出了20塊,正準備跟經理說不用找了,對方就直接把收銀台關起來對我說給她20塊就好了,根本就沒打算要找零錢。 沒人會去計較那2 cents。可是什麼叫「給你20就好」? 是你多收我錢欸。應該是我說「你零錢留著就好」才對。 後來就再也沒去過。